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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时期中国农业发展的出路——兼叙不同农业发展范式的利弊

    信息发布者:云阳镇唐庄村
    2017-09-04 22:00:03    来源:新三农   转载

     郑淋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


    “范式”一词,最早出现在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根据其定义,它特指被学术共同体奉为标准的一系列普遍性规则、方法、概念及理论。库恩写此书强调了范式及其变革对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实际上,在中国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遵循着普遍性的规律,中国农业也存在着不同的发展范式。简单归纳,处在城乡转型时期的中国农业呈现三种不同的发展范式相互共存,即小农经济发展范式、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品牌特色发展范式。不过,有意思的是,中国地域横跨三级阶梯,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现阶段,三种发展范式都不同程度地分布、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的各个角落,它们各有其生存逻辑,在不同阶段的都凸显着其合理性,也表现出其固有弊端。


    一、小农经济发展范式


    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是一种土地规模约束下的以生存导向为基本追求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业发展范式,这种范式之前也有,自南宋以来,持久而广泛地存在着(姚洋)。不过现有的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有制度之别,因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地制度非“私”非“公”,而是一种集体所有下集体成员所有的均田承包的制度安排(刘守英)。与近古时期的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所不同的是,这种集体所有制度下的均田承包制度实际上无形之中为小农经济发展构筑了两道保护屏障,一道屏障是集体所有,有着节约集体成员内部交易成本和提供集体成员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属于分配性努力;另一道屏障是均田承包,有着基本生存问题自决和土地收益自得的功能,属于生产性努力。在改革开放之初,农地制度的目标主要是激活后一道屏障,向着生产性努力迈进,因为任何的农业经济发展范式都是与人地关系紧密关联的,而且改革之初农民生活长期在低水平线上徘徊,人地紧张约束下,温饱问题是第一安排,生产问题是首要任务,公平和效率的天平会落重于前者。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耕地严重不足,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下人地关系更是高度紧张,故而,集体所有下均田承包的制度安排对于改革开放之初,其生活水平已持续许久处于极端匮乏时代的农民来说,能公平地分配到一亩三分地,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不过,此种制度安排解决的是农民的基本生存的问题,单从农业本身的生产功能来说,它不能兼顾效率或发展的问题。小农经济发展范式,它所承载的地理环境是地块细小,零碎分散;土壤好坏,分布不均。如若不是计划生育的强制性人口制度安排,这一地块系碎化现象将在分家分户的非正式制度作用下变得更为严重。而改革开放初期,农业增产奇迹(林毅夫),严格来说,也并不能归功于单个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是制度激励下的农业内卷化(黄宗智)集约效应的充分释放。但这一效应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情景中是不能持久的,细小地块下的增长空间毕竟有限,无论是争取提高复种指数,还是采取集约投入,都不是保持产量增长的长久之道。


    解决的根本之道应该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杨玉震,常崇信)。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浪潮下的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转变(周其仁),藉此,以农村人口外流为基本特征的新型人地关系格局既塑造着城市,也影响着农村,中国小农经济式的农业发展范式也经历着新的变化。可以说,正如三权分置对于未进行农地流转的农民承包经营权是否分置并无实际影响一样,改革初期劳动力过剩条件下的小农经济发展范式在市场化改革面前依然是无动于衷。就单个农户来看,由于土地规模太小,劳动力部分转移之后,农业剩余有限,经历市场交易的农业经营收入仍然微不足道,劳动力转移带来的更多的是务工性收入的显著提高和家庭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对应地表现为农户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以及农业经营的兼业化,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更多表现为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大农业”式的兼营化农业经营模式和以非农就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三产互动”式的兼业化农业经营模式。


    市场化交易以货币收入为权衡,当更多的农户卷入市场经济当中,生存问题就不仅仅是以粮食生产为基本特征的农业发展问题,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获取收入以提高家庭生活水平为基本目标的居民收入问题。显而易见的是,对于农民来说,这其中存在一个收入的权衡,即当务工的边际收入大于甚至远远大于务农的边际收入,农村人口更是存在举家迁移的可能,进而导致的结果是农地的闲置或者农地的流转。当然,若是农户的农业经营收入基本和外出务工收入基本持平,或者农民市民化程度较难时,那么小农经济发展范式仍然将得以部分地存在。不过,囿于土地规模的限制,假设农产品价格稳中向好以及农业存在极小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然而,农民的纯收入不是很高,且也难以持续较快幅度地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小农也遵循着理性的市场逻辑,在真实世界中,由于农产品价格一向低廉,尤其是对于粮食作物而言,没有补贴更是难以维持,对于具有土地情结的传统小农而言,经济作物的种植成为其不放弃农业的一个经营选项,但经济作物也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市场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就算农业没有自然风险,小农也很难驾驭市场风险,“谷贱伤农”的事例屡屡发生。有鉴于此,普惠式的补贴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有能力的农户必须转型或者突破,要么从事非农行业,要么内生为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么开发农业多功能,以此增加收入来源。但有此能力的农户毕竟少数,这也是现阶段大多数相对贫困的人群存在于农村,同时农村中几乎不存在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原因。


    将单个农户的情形放大,扩展到以农户集合为单位的村落来看,当大多数农户都举家迁移,一种可能的情形是农地闲置与宅基地闲置相互交织而成的“空心村”问题,另一种可能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成下的农业规模经营。在前一种情形下,谁来种地是关键问题,解决不好,以此为对应的农村必然经历着衰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是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要素过度外流的结果(温铁军);在后一种情形之中,农村三要素之一的土地不存在外流,部分劳动力要素的外流则恰好缓解了人地关系,而资本要素不存在外流甚至在国家政策鼓励下迎来了政策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充盈。在农村人口外流背景下,土地流转已成大势所趋,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日渐提上日程,随之而来的三权分置更是从政策上提高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已实现从单一的承包农户向多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农业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呼之欲出。


    二、规模经济发展范式


    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实质上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靠土地规模取胜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在土地连片成规模的情形下,专业化的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可以节约诸多成本,带来诸多效益。基于市场结构的视角,这个优点可以从与小农经济发展范式的比较中得出:因中国农民仍占绝大多数,小农经济仍是汪洋大海,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所强调的市场结构实际上类似于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农产品大多单一而同质,小农在市场上是没有定价权,他们只是价格的接受者,如果缺乏必要的组织联合,小农根本没有谈判地位,在土地规模制约下,他们想取得较多的经济利益事实上是难上加难。规模经济发展范式下的农业则明显不同,较大规模的土地,专业化的农业生产,使得它面临的市场近似于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市场与垄断竞争市场之间的市场形态,市场议价能力明显提高,大规模生产的农产品基本上都能卖得一个好价钱。不过,同样值得说明的是,近似垄断竞争不等于垄断竞争,更不等于完全垄断,在工业领域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村,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所面临的价格竞争优势也日趋下降,它们同样遭遇着市场风险的冲击,而正因其具有规模优势,得到的冲击也是规模性的,尤其是在规模经济效应不能得到发挥的情况下,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也格外趋高,其破坏性极具杀伤力,这也是新闻报道中也有出现农业经营业主跑路的主要原因。


    显然,规模经济发展范式的优势并不仅仅体现在市场议价能力上,它的优势是多方面的。与小农经济发展范式的目标设置不同,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所强调的不是生存温饱型的风险规避式的收入增长,它的目标定位在赚取高额收益的基础之上,将农业看成是一个有前途、有前景的农业。严格来说,在“农地农用”的政策规制下,如果没有政府补贴或政府最低收购价,粮食作物种植实际上赚钱是很难的,甚至很可能亏本。粮食作物的规模经营优势更多的是体现生物技术、化学技术、机械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现代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所带来的技术替代劳动的成本节约,以及它在连片规模经营条件下的固定成本稀释和变动成本减少。当然,现代技术的采用必然需要高投入,如果补贴加规模经济的收益低于投入,或者总体的经济收益相对较低时,经营主体也会倾向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或花卉苗木种植的转变,或者向“种养加一体”的“大农业”转变。也即表明,规模经营发展范式本身不是构成必然盈利的充要条件,是否盈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作业对象及其所面临的市场结构。也许单纯的粮食作物种植确然是赚不了大钱的,现实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亲赖于经济作物、花卉苗木的种植以及种养加一体的经营。不过,也与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所呈现的兼营化形态不同,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更多的是走向专业化,从事种“养加一体”经营的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例外。除了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可以带来技术上和规模上的成本节约,专业化本身也可构成另外一个优势,即通过专业化分工来提高经营效率(罗必良)。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规模经济发展范式不仅是土地的规模或生产经营的规模,如果得不到相应规模的服务体系相匹配,其技术上和规模上的成本节约将大打折扣。从实践来看,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是“土地规模+服务规模”两条腿走路(张红宇),两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塑造着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因此,上述规模经济发展范式不仅仅存在于土地规模,而且反映在服务规模的实践之中。不过,必要的说明是,前者是基础,可催生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产生服务上的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农业服务半径,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后者是补充,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形成又将支撑土地规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扩大农业经营半径,同时促进服务规模的发展(刘守英)。经营半径和服务半径的重叠、交互、扩充,都将服务于整个规模经济发展范式,适度规模本身构成农业生产条件与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农业服务水平和农业服务水平的函数,规模经营的适度与否也将紧紧围绕上述变量进行动态性的、适时性的调整。


    任何经济发展范式都有其生存背景和约束条件,概括而言,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避免地将面临和回应三大问题,一个是内生的交易成本问题,另一个是外在的风险规避问题,还有一个则是内外互动的利润空间压缩问题。三个问题都不是小问题,但真正算得上大问题的,恐怕当属于利润空间的压缩问题。


    鉴于适度规模本身构成农业生产条件与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农业服务水平和农业服务水平的函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自己的经营规模是否需要进一步扩大是相当清楚的,内生的交易成本实际上具有可观察性和可调整性,故而,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看来,规模适度都是可控的,防范于未然总是可以巧妙地规避其影响。就风险规避而言,规模经济发展范式的风险规避就在于其规模本身,无论是自然风险,还是经营风险,亦或是市场风险,一旦遭遇,其破坏也将是乘数倍的规模破坏性。不过,好在风险的发生往往都是离散而不可持续的,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主体,他的终极目标不是规避风险,而是在风险规避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毫无疑问,利润空间压缩问题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为关切的,尤其是在“天花板”(产品价格)和“地板”(要素价格)同时挤兑和压缩的情况下。


    与此相伴生的是,随着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所带来的利润日趋增加,劳动力和土地等要素价格也日渐上涨并呈刚性。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以及中国加入WTO的铁事实中,中国农业发展在获得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同时,也饱受国际国内两种价格所带来的冲击。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国农业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所强调的规模,在服务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具有比较优势的欧美发展国家面前,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而更有意思的现象是,在中国工业领域出现产能过剩后不久,大量的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涌入农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农业领域也出现了产能过剩(温铁军),部分农产品价格低迷,甚至出现大面积滞销。利润空间地压缩使得规模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一个瓶颈。


    在利润空间压缩的情形之下,逆袭之道还需从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这个两个源头着手,一是降低要素价格,二是提高产品价格。而正如前所述,有鉴于要素价格日趋上涨并呈刚性的特征,在经济发展进入快速通道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背景下降低系列要素成本显然难以凑效。一个出路是,在大力强调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必须注重品牌特色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即从发展范式上讲,必须实现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向品牌特色发展范式转变。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必须注重两方面能力的培养,即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很大的一个缺点就是倚重于生产经营能力,而忽视了市场经营能力,当然,其更大的缺陷在于本身所处的市场结构类似于垄断竞争,而非真正的垄断竞争结构,在此市场竞争结构当中,市场营销能力就算有,也很难得到充分发挥,因为不注重需求本身往往也就构不成供需均衡。市场营销能力真正的适生环境当属于垄断竞争市场,在此市场竞争结构中,市场营销能力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因为其强调产品的异质性,注重社会多元化需求。


    三、品牌特色发展范式


    关切社会多元化需求,强调产品异质性,推动品牌化建设,注重附加值提升是品牌特色发展范式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的本质区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前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日趋多元,消费结构也更加优化。一个显著的表现是,就农业的生产功能而言,一方面,消费者会倾向于丰富多元的农产品消费,另一方面,消费者会更加重视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也是基于此的回应。另一个新兴的表现则是,消费者也越来越关注农业的非生产功能,休闲、体验、旅游、文化等新元素也融入农业,正多维度地充实并丰富着农业的多功能性,可以说,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扩展,农业的功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发。在很大程度上,三产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田园综合体等概念的提出也都是基于此的回应。故而,对于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而言,农业的概念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农业不仅仅是农业,农业或许只是一个载体,做农业也不能仅仅做生产,做农业还要兼顾销售和服务,未来农业的发展应该更多地注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注重农业多功能性的全方位开发。


    总的来说,当前品牌特色发展范式方兴未艾,但其能否持续持久依然面临不少困难。

    首先是资金筹措问题,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的农业相比,品牌特色农业同样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只是除了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每年生产成本开销之外,额外的投入还有来自于品牌的打造、农特产品的营销、相关专利的申报以及健康标准的认证等。显然,高额的成本投入对于所在的农业经营主体都是所难以承受的,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都在里边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是生产经营问题,诚如前文所体现,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在生产经营方面主要有两种取向,一种是以农产品为核心,重点打造农特产品、品牌农产品,注重生态有机,提高产品附加值;另一种取向是以农业功能开发为抓手,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综合创收。毋庸置疑,这样的农业一方面需要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机械化技术以及农业信息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的支撑,另一方面也需要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农业经济管理等管理知识的积累。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职业农民,都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最后是利益联结问题,尤其是与承包农户的利益联结问题。在现行的农地制度框架下,农地制度的产权安排实际上是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承包农户、经营权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样一个三权分置的格局。在此格局下,实现承包农户增收是制度目标,维护承包农户权益是制度底线,因此,处于相对弱势的承包农户实际上也拥有较大话语权,如果日常经营中,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关系未处理好,那么一方面将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预期,另一方面也将无助于现代农业的稳定发展。


    四、小结与展望


    就目前来看,三种农业经济发展范式都广泛存在,并呈现各自的生存逻辑,体现着转型中国的时代变化。对于小农经济发展范式来说,它是中国人多地少国情下人地关系紧张约束的直接产物,同时又处在中国社会从“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阶段(郑杭生)。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鼓励着这种范式的劳动力都得到充分的释放,城乡之间可进可退的制度通道也使得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大农业”式的兼营化农业经营模式和以非农就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三产互动”式的兼业化农业经营模式都表现出一定的生命力。不过,对于单个家庭而言,这种发展范式所获得的收入总体来说是较少的,收入跃升一个台阶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城乡融合发展是支持它们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动力。对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来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分离,农地的自由流转以及工商资本的准入放开,构成了此种发展范式以及品牌特色发展范式的前提。它遵循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产量最大化情况下的成本最小以及成本最小化情况下的产量最大始终是追求的目标,因规模本身具有经济性及规模催生经济性,再加上政府补贴的作用,这种农业发展范式也保持着较强的生命力。规模经济发展范式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规避市场风险,争取产有所销,实现马克思所谓的“惊险的一跃”。


    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所不同的是,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并不仅仅局限于“产量-成本”的思维模式,它更关注的是“价格-成本”约束下的利润突围。此外,如果说规模经济发展范式主要关注的是消费者群体的一般性问题、数量的问题,品牌特色发展范式主要关注的则是消费者群体的特殊性问题、质量的问题,后者更加懂得去回应消费者收入水平提高后消费形式多样化、消费结构优化的问题,其简单的逻辑是消费者群体对某一特定商品的需求总是有限的。不过,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面临的挑战也更大,资金筹措、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等问题都制约着它的发展。三种经济发展方式大致呈现“小农经济发展范式——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品牌特色发展范式”的演进路线,但这种演进也并不绝对,未来农业的发展,都将是围绕着变化,针对着问题,在一轮一轮地突破中寻求进步。


    据此,我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预判,即在未来很长时间内,以上三种农业经济发展范式都将存在并且长期存在。不过,这种存在将是一种动态的演化,一个方向是,部分农民市民化,不再从事农业;另一个方向是,部分农民职业化,农业经营形态更多的朝着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和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所指引的方向发展。当然,不论是部分农民市民化,还是部分农民职业化,都还得回到农业本身来寻求答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归根结底是一个产业(柯炳生),是产业就需关注利润或收入问题。如果经营农业不能获得利润,那么农业问题就是真命题,反之,农业问题就是假命题。至于获取多大利润,不同农业经济发展范式所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对于小农经济发展范式而言,他们基本属于理性的风险规避者,只要经营农业的收入不低于其非农就业的收入,一般来说,他们仍然是倾向于从事农业,农业不光构成了他们的生产方式,也构成了他们的生活方式(朱启臻)。


    对于规模经济发展范式和品牌特色发展范式而言,他们基本理性的属于风险偏好者,除非他们对农村有特殊的感情,否则,经营农业的收入需要远高于其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他们才可能从事农业生产,不然,对他们而言,进入农业既是一种风险,也是一种挑战。基于此,未来农业的出路的关键还在于农业是否能够创造一个与其他产业相匹配的可观收入。从农业发展范式的角度讲,其大致的政策含义是,在尊重小农经济发展范式的情况下,大力扶持规模经济农业发展范式与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范式,增加农业经营主体收入,藏粮于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转型中国时期的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竞争力。(如需作者联系方式,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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